党费管理
党费使用

日期:2022-05-06 阅读:21318

1.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。具体使用范围包括:

(1)培训党员;

(2)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、音像制品和设备;

(3)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;

(4)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;

(5)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。


2. 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,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:

(1)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师资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交通费、门票费、讲解费等;

(2)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创先争优、党组织换届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师资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交通费、门票费、讲解费,以及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等;

(3)进行党内表彰所产生的奖状证书等制作费、资料费、场地费、奖励金等;

(4)慰问、补助生活困难或患有重大疾病的党员和老党员所产生的慰问金、补助金、慰问品费等;

(5)修缮、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,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;

(6)与组织管理工作相关的材料费、印刷费、工本费、快递费,以及购买党员徽章、党旗的费用等;

(7)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、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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